各機關列入公務人員相關考試任用計畫之現缺職務,經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滿前,已屆限齡退休年齡,其原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約聘僱之人員,得續聘僱代理至該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滿之日止

依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0639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