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 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26856號函辦理。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