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本校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請查照轉知。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