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114年6月24日以觀企字第11420004811號令 修正發布「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勵要點」第2點、第 2點之1、第7點及第4點附表,並自同年月日生效,請查 照。

依教育部114年6月25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067297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