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轉知。

依教育部114年9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02340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