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9月23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96339號書函 辦理,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自114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 同)2萬8,59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