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110年1月22日修正之「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補充規定如說明三乙案。

有關行政院110年1月22日修正之「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補充規定如說明三乙案。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