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行政院92年1 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停止適用

依教育部113年7月8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70741號書函辦理。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