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職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職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9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2768號函辦理。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