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3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3條附表修正對照各1份。

依教育部112年10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04372號書函辦理。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