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1)年5月9日起至5月20日止到校辦公人數原則

自本(111)年5月9日起至5月20日止,各單位到校辦公人數以不低於現有人數二分之一為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附件: 如附件1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