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勞工婚假請休期間,如無法於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規定期間內請畢者,得經雇主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請查照。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勞工婚假請休期間,如無法於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規定期間內請畢者,得經雇主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請查照。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