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您要查詢的項目
進階搜尋
回首頁
|
臺灣師大
|
網站導覽
中文
English
人事室
Office of Human Resources
回首頁
|
臺灣師大
|
網站導覽
中文
English
首頁
組織職掌
簡介與業務概況
位置圖及座位表
人事室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法令規章
教研人員
公務人員
約用人員
博後及計畫人員
綜合法規
表單下載
教研人員
公務人員
約用人員
博後及計畫人員
其他表單
服務專區
外籍教師專區
博後及計畫人員專區
勞基法專區
國民旅遊卡專區
員工協助專區
行政中立暨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專區
性騷擾防治專區
保險專區
好康專區
托育專區
因公出國及赴陸專區
專書閱讀專區
訓練專區
退撫專區
志工專區
新進人員報到
教研人員
公務人員
約用人員
博後及計畫人員
公告資訊
榮譽榜
主管名單
各委員會名單
統計資料
教評會
兼職
中英對照表
常見Q&A
首頁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法令宣導
活動訊息
銓敘部令以,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者,於採計曾任各職系工作內容之公務年資提敘俸級時,均得認與所任職務之性質相近。合於前開性質相近認定標準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現職人員,如有未曾採計提敘俸級之職等相當、服務成績優良之公務年資, 得於3個月內申請提敘,並自114年12月9日起生效。
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30636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公告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