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考試院11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依教育部11593日臺教人()字第 115008895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