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修正之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 施辦法Q&A(115年5月版)」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46243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

二、旨揭Q&A業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