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依教育部114年4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039419A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