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

依教育部115年3月25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30661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