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課程積分採認為醫事人員師(一)級、師(二)級任用資格之醫事專業訓練時數

依教育部114年4月2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4894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乙份。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