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宜於聘約中明定。

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宜於聘約中明定。

發布者: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