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2年2月14日臺教人(一)字第1120015113號書函辦理。
依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009889號書函辦理。
依僑務委員會112年1月18日僑生聯字第1120071133號書函辦理。
依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3006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依勞動部112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7501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解釋令影本各1份。
一、本修正案業經111年11月2日111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及111年12月21日第33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檢附本校「教師請假代課鐘點費注意事項」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2日臺教高(五)字第11122050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表件係配合該部111年8月17日修訂發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審查實務修正。
三、表件供各單位於辦理教師聘任、升等審查作業時使用。
四、本案電子檔得於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下載專區下載(https://www.schprs.edu.tw)。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為自103年4月16日改制之行政法人,業務性質涉及科技研發,為應學校延攬科技研究人才需要,爰以旨揭令釋曾任中科院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及性質相近之服務年資得採計提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