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A號函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業經考試院於111年9月23日修正發布。
有關本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同仁出國請假規定一案,請查照。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1年9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14202513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請查照。
教育部函轉內政部訂定發布之「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發給津貼原則」1份(如附件),自111年9月5日生效。
行政院配合組織調整新設機關,修正「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並自111年8月27日生效一案。
銓敘部函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一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