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單位請自115年1月8日(星期四)起至所得稅系統製作年終工作獎金清冊及線上送審,「清冊種類」欄請選擇「獎金」,「清冊摘要」欄敘明「114年年終工作獎金」,並與薪資清冊分別繕製。另計畫類專任人員(博士後研究、專任助理)請於「清冊屬性」欄勾選「加會人事室4組」。 2.據上,各單位自行造冊並經核章之紙本年終工作獎金印領清冊及附件,請自115年1月15日(星期四)起送達支付中心,俾利後續審核及開立傳票等相關事宜。 3.高教深耕計畫年終工作獎金之核銷期限,請依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通知辦理。
依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7564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1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1467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1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7546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1月3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509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1月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566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9,5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調整為196元。
依教育部114年10月2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3569號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0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100872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
依教育部114年10月21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0214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暨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