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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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行政資訊入口網 https://iportal.ntnu.edu.tw/ntnu/(輸入學校e-mail信箱帳號及密碼)→點按「差勤系統(新版)」 請至「人事差勤 ➔ 基本設定 ➔ 個人職務代理人設定」,新增或修改職務代理人。
(1)離校執行公務不需申請差旅費用,填寫公假申請單(不領差旅費)。 (2)公出地點為臺北(新北)市以內(偏遠地區除外),需申領短程交通費用,填寫公出申請單。 (3)出差地點為臺北(新北)市以外地點或雙北偏遠地區,需申領長途差旅費用,填寫出差申請單。 (4)專任教師因輔導或訪視實習學生而出差,需申領差旅費用,填寫巡迴輔導申請單。 (1)申請國內出差旅費須先完成差假申請(出差申請單、公出申請單、巡迴輔導申請單)手續。 (2)申請方式:人事差勤→費用申請→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填寫出差旅費報告表 出國申請單假別若選「公假」,即為不申領差旅費,則無法填寫國外差旅費報告表。 請取消原「公假」申請單,改以「出差」申請,俟公差假之假單備查後,即能列印差旅費報告表。 查詢方式: 電子差勤系統→功能表→表單流程追蹤→申請表單進度查詢→填寫申請月份、狀態,再點按「查詢」,若為「已備查」表示簽核流程已完成。 喪假 :
(1)應至差勤系統填報「漏未刷卡申請單」。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12次,超過部分應以請假方式辦理。 一、 人事差勤系統 ➔人事差勤 ➔ 表單申請 ➔ 加班申請單 二、 (1)平日加班 4 小時內、休息日加班 8 小時內,均可逕至差勤系統申請加班;惟休息日如須執行公務超過 8 小時(但不得超過 12 小時),請專案簽准始得申請。簽准後申請加班時,請勾選「專案加班」,並上傳奉准簽案。 (2)平日及休息日加班皆不可以超過 12 小時。 請至「表單進度查詢」取消(人事差勤 ➔ 表單申請 ➔ 表單進度查詢), 點選案件左側【表單處理按鈕】,點開後再點選【取消】。 (1)可以。請假人須將代請假人設定為代理人,代請假人即可使用本身之帳號、密碼進入系統代同仁(師長)請假、代印差旅費報告表及代上傳出國報告。 (2)惟銷假及列印加班費涉及重要權益,需由請假人本人帳號處理,無法由其他人代為銷假及代印加班費。 申請「公假申請單(不領差旅費)」、「公出申請單」、「出差申請單」 時,請勾選「未支領其他工作費」及「含假日」,系統將依填寫之工作時數核給「假日值勤公務時數」,申請單備查後,將依申請假別核給補休時數(如公假補休、公出補休、出差補休;另若輸入超過 8 小時,請檢附:假日執行公務核准超過 8 小時簽案)。 (1)請於行前至差勤系統申請 (表單申請 ➔ 出國申請 ➔ 出國申請單),若目的地(或轉機地)在中國(不含香港、澳門)境內,請於「赴大陸地區(含過境)」勾選「是」,並進行相關資料填報後即可出境。建議行前至「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於差勤系統上傳登錄畫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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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到、離職、服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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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約用同仁請依「本校新進約用人員報到須檢附之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一覽表」準備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於到職當日至任職單位報到後,先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勞健保及勞退事宜,再至人事室繳交相關表件。? 請至左側-新進人員報到/約用人員,依「新進約用人員報到須檢附之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一覽表」繳交A01至A12之表單資料。 約用同仁於約用期間,得依本校有關規定享有下列權益: 本校約用人員係依國立大專校院行政人力契僱化實施原則及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進用之編制外人員,不同於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爰此,本校約用人員如轉任公職,有關提敘年資之採計,尚無法源依據。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http://www.ntnu.edu.tw/) →表單下載→服務證→服務證補(換)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送至人事室奉准後→總務處出納組繳交150元工本費→申請表連同收據送回人事室→待服務證製作完畢通知。 一、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十六點規定,約用人員如欲於約用期間內離職,應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之預告期間以書面提出,經學校同意後始得離職。離職時,應辦離職手續並將經管公物及服務證等繳交相關單位,並將承辦業務交代清楚,若有超領薪資或借支者,應先繳回或清償,完成離職手續後,始發給離職證明書。 填具「本校建教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服務證申請書」並依程序簽核後擲送人事室第4組辦理,約於5個工作日後再親自或由代理人至人事室簽名領取。 |
| 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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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各單位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是以各單位(學術單位採院、系、所為單位、行政單位以一級單位為準)每月1日參加公、勞保人數為母數,依3%進用比例規定計算各單位應進用人數。計算公式如下:(參加公保人數+參加勞保人數)*3%(4捨5入)=各單位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一、本校各單位可透過下列管道公告徵求身心障礙者徵才訊息: |
| 退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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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係為保障勞工年老退休生活,不宜太早提領,爰規定請領年齡為60歲。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 於辦妥離校手續後即可一次領回。 一、離職儲金之提繳係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辦理,即每月按月支報酬12%提存儲金,其中50%由聘僱人員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50%由聘僱機關學校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勞工退休金係採個人帳戶制,工作年資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離職儲金則是離職後工作年資自新任職機關學校重新起算。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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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人事室承辦人申請(中、英文)在職證明書,份數視申請人需要核發。 申請人應持本校約用人員離職手續單完成離職手續,並將約用人員離職手續單交付人事室承辦人請領中文離職證明書壹份,遺失不再補發,惟可改申請中文服務證明書。如需英文離職證明書者,無須另辦手續,請於交付教職員離職手續單時告知承辦人,可併同中文離職證明書一起領取。 申請人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人事室承辦人申請(中、英文)服務證明書,份數視申請人需要核發。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http://hr.ntnu.edu.tw/)/表單下載/各項補發申請/職名章(補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奉准後連同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待職名章製作完畢通知及攜帶原章至人事室更換(約1-2個工作天)。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r.ntnu.edu.tw/)/表單下載/各項補發申請/職名章(補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奉准後連同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待職名章製作完畢通知補領新職名章(約1-2個工作天)。 本校已無印製紙本通訊錄,編制外專任同仁可至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本校通訊錄系統-查詢 本校已無印製紙本通訊錄,編制外專任同仁可至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本校通訊錄系統-查詢詢 本校專任約用人員因單位經費不足或業務緊縮辦理資遣,可否再聘為本校按時計薪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