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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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電子差勤系統」有下列二種方式: 一、進入方式:電子差勤系統→功能表→基本資料建置→代理人設定→設定代理人 一、公假:由邀請單位支付出席費用,或自行參加學術研討會,不支領差旅費用,如:參與教育部或其他學校評鑑工作,出席費、審查費、交通費由對方支付者,不在本校請領差旅費,應請公假。 一、申請國內出差旅費須先完成請假(出差預定表申請、巡迴輔導申請單)手續。 出國申請單假別若選「公假」,系統判讀為不領差旅費,則無法填寫國外差旅費報告表(應選擇公差假始可報支差旅費)。請取消原「公假」申請單,改以「公差假」申請,俟公差假之假單備查後,即能列印差旅費報告表。 查詢方式: 電子差勤系統→功能表→表單流程追蹤→申請表單進度查詢→填寫申請月份、狀態,再點按「查詢」,若為「已備查」表示簽核流程已完成。 一、進入方式:電子差勤系統→功能表→國內差假作業→請假單 一、依本校訂定「彈性上下班差勤管理要點」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因執行公務漏(未)簽到退、因公外出無法返校、系統故障或大眾運輸誤點(需檢附誤點證明)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應至電子差勤系統填報「未簽到退申請單」。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12次,超過部分應以請假方式辦理。 一、員工平日加班時數最多不得超過4小時,休息日核實申請、國定假日8小時為申請單位,假日專案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以46小時為原則,因業務需要得以每季總量控管(如1至3月、4-6月、7-9月、10-12月),每季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單月加班上限為54小時。 一、取消假單中部分請假日:差假單須已完成請假程序始可使用此銷假功能。 一、請假得由同單位同仁、同屬差勤系統內之老師、助教、助理、專案助理(需屬同一計畫)等人員代請,代請假人可以用其本身之帳號、密碼進入系統代同單位同仁請假,不需要請假者之帳號、密碼進入系統作業。 申請方式:電子差勤系統→ 功能表→國內差假作業→請假單→點按請假起迄日期、時間、假別選「加班補休」,再點按「擷取加班可補休記錄」,系統會自動將已備查加班日期顯示,再按計算共計日時確定送出。 休息日、國定假日因公出去開會,不領差旅費時請填「請假單」假別選「公假」,如需領差旅費請填「出差預定申請單」假別選「公差假」。 約用人員申請赴大陸,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前一週前至差勤系統填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並檢附與活動相關之旅行業旅遊行程表、親屬關係證明等文件,以掃瞄方式夾帶上傳,申請表經權責主管核定,人事室備查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 |
報到、離職、服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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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約用同仁請依「本校新進約用人員報到須檢附之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一覽表」準備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於到職當日至任職單位報到後,先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勞健保及勞退事宜,再至人事室繳交相關表件。? 請至左側-新進人員報到/約用人員,依「新進約用人員報到須檢附之基本證件及表單資料一覽表」繳交A01至A12之表單資料。 約用同仁於約用期間,得依本校有關規定享有下列權益: 本校約用人員係依國立大專校院行政人力契僱化實施原則及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進用之編制外人員,不同於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爰此,本校約用人員如轉任公職,有關提敘年資之採計,尚無法源依據。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http://www.ntnu.edu.tw/) →表單下載→服務證→服務證補(換)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送至人事室奉准後→總務處出納組繳交150元工本費→申請表連同收據送回人事室→待服務證製作完畢通知。 一、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十六點規定,約用人員如欲於約用期間內離職,應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之預告期間以書面提出,經學校同意後始得離職。離職時,應辦離職手續並將經管公物及服務證等繳交相關單位,並將承辦業務交代清楚,若有超領薪資或借支者,應先繳回或清償,完成離職手續後,始發給離職證明書。 填具「本校建教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服務證申請書」並依程序簽核後擲送人事室第4組辦理,約於5個工作日後再親自或由代理人至人事室簽名領取。 |
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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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各單位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是以各單位(學術單位採院、系、所為單位、行政單位以一級單位為準)每月1日參加公、勞保人數為母數,依3%進用比例規定計算各單位應進用人數。計算公式如下:(參加公保人數+參加勞保人數)*3%(4捨5入)=各單位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一、本校各單位可透過下列管道公告徵求身心障礙者徵才訊息: |
退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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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係為保障勞工年老退休生活,不宜太早提領,爰規定請領年齡為60歲。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 於辦妥離校手續後即可一次領回。 一、離職儲金之提繳係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辦理,即每月按月支報酬12%提存儲金,其中50%由聘僱人員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50%由聘僱機關學校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勞工退休金係採個人帳戶制,工作年資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離職儲金則是離職後工作年資自新任職機關學校重新起算。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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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人事室承辦人申請(中、英文)在職證明書,份數視申請人需要核發。 申請人應持本校約用人員離職手續單完成離職手續,並將約用人員離職手續單交付人事室承辦人請領中文離職證明書壹份,遺失不再補發,惟可改申請中文服務證明書。如需英文離職證明書者,無須另辦手續,請於交付教職員離職手續單時告知承辦人,可併同中文離職證明書一起領取。 申請人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人事室承辦人申請(中、英文)服務證明書,份數視申請人需要核發。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http://hr.ntnu.edu.tw/)/表單下載/各項補發申請/職名章(補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奉准後連同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待職名章製作完畢通知及攜帶原章至人事室更換(約1-2個工作天)。 請自行由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r.ntnu.edu.tw/)/表單下載/各項補發申請/職名章(補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並填寫→奉准後連同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待職名章製作完畢通知補領新職名章(約1-2個工作天)。 本校已無印製紙本通訊錄,編制外專任同仁可至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本校通訊錄系統-查詢 本校已無印製紙本通訊錄,編制外專任同仁可至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本校通訊錄系統-查詢詢 本校專任約用人員因單位經費不足或業務緊縮辦理資遣,可否再聘為本校按時計薪人員? |